基层治理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每一个举措都关乎民生冷暖与城市发展。近年来,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践行“情、理、法”融合执法模式,以柔性管理、精准服务与规范监管,实现执法温度、力度与尺度的有机统一。
以“情”为怀:柔性执法传递温度
摆摊十年,他曾因占道经营与执法人员产生矛盾;而如今,在统一规划的潮汐摊位前,他笑着向顾客递出香喷喷的炒饭。从“管理难点”到“经营标杆”,摊主刘某的转身,藏着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破解流动摊贩治理难题的密码。
面对工业园区职工用餐高峰期,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疏堵结合、精准服务”为导向,探索流动摊贩规范化管理新路径,推行“错峰开市、定时休市”模式,规范管理并助力外摆经济,实现民生需求与城市治理的双赢。
“递铺街道工业园区密集但商业配套不足,企业职工就餐难,导致周边流动摊贩聚集,多次整治仍反弹。”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递铺中队中队长戴轶毅说。为此,递铺中队联合人大代表、相关部门现场勘查,邀请刘某等摊贩代表参与座谈会,共同探讨在城市道路设立潮汐摊位的可行性,最终方案获一致通过。
在选址过程中,原定闲置地块因距离厂区过远遭摊贩抵触;经交警、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选定车流量少的城市次干道与人行道设摊,以保障交通通行。设施要求采用伸缩棚,确保收摊后道路畅通、不占盲道,经营时减少非机动车道占用。同时,明确营业时间仅限早、中、晚职工就餐高峰,其余时段禁止占道经营。为规范潮汐摊位常态化经营,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会对潮汐摊位开展动态考核,以确保服务高效优质。
从“对抗”到“共赢”,折射出执法理念的温度变革。“目前潮汐摊位已在阳光、塘浦等工业园区推广,成效显著,受到园区职工频频点赞。”戴轶毅说。当基层执法不再是“一刀切”的整治,而是以“情”为纽带的疏导服务,流动摊贩治理便从“猫鼠游戏”蜕变为共建共治的民生答卷。
以“理”为尺:智慧执法彰显公平
情理交织处,正是柔性关怀转化为理性治理的关键节点。为破解基层纠纷调解难题,2021年,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灵峰中队成立“标哥”工作室,将理性执法的智慧贯穿基层矛盾化解始终。
工作室职能围绕三类矛盾:一是调解社区内日常民生纠纷;二是介入执法中已立案处罚但双方就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等未达成一致的纠纷;三是受社区委托,协助调解与执法无直接关联但群众关切的民生矛盾。
依托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标哥”工作室始终从事理本源出发剖析矛盾根源,通过精准的情理分析、规范的调解程序推动问题解决。截至目前,累计成功化解各类纠纷51起,获群众一致认可。这种以“理”为核心的调解模式,不仅让每一起矛盾化解都立得住公平标尺,更为基层治理夯实了理性基石,成为“情”与“理”相得益彰的生动例证。
“先前一家电力公司施工时,将大型电缆设备堆放在梅灵路绿化带,造成绿化破坏。立案调查后,绿化养护单位与电力公司就赔偿金额产生分歧。”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灵峰中队教导员章海强说。“标哥”工作室接到投诉电话后,执法队员立即到场组织双方沟通,结合电力公司非故意损坏的实际情况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谅解书,落实处罚与赔偿,妥善解决了争议。
“标哥”工作室的实践,生动诠释了执法新理念:在化解分歧时既讲清法理、又兼顾事理,既守护公平底线、又传递治理温度,恰是对“情”的延伸与“法”的铺垫,让基层执法在刚柔相济间彰显公平与智慧。
以“法”为基:规范执法筑牢根基
在“情、理、法”融合治理体系中,法律既是不可逾越的行为红线,也是锚定执法方向的基准线。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践行这一执法模式时,始终以法律为根本遵循,通过规范执法将法治精神融入基层治理全过程,让基层执法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近日,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一起某个体食品加工厂违规燃用煤炭案。该加工厂在严格禁燃区内以煤炭为土灶燃料生产红薯片,废气直排。其行为违反《高污染燃料目录》相关规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执法队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现场勘验取证,最终依据该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依法查处,整个过程权责清晰、于法有据。
此案是相关事项划转后湖州市综合执法部门办理的首起案件,标志着执法职能整合让法律实施更顺畅高效,既消除了监管空白,又统一了执法标准。执法过程中,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遵法,既为柔性执法划界,也为情理调解提供支撑,使服务型执法在法治框架内更具公信力。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这起案件的价值正在于此。它既震慑了违法者,也向社会释放“环保红线不可碰”的信号,警示市场主体须在法律框架内履行生态责任、以清洁能源替代高污染燃料;同时也彰显了执法部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决心,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共建绿色家园筑牢法治根基。
安吉“情、理、法”融合执法模式,为服务型执法提供有效实践范本:“情”注入人文关怀,化解对立;“理”实现精准高效,兼顾规则与需求;“法”筑牢坚实底线,保障公平正义。三者相辅相成,让基层执法既有温度,又不失尺度。(王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