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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异地贷款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拟在省内推广
    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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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上海频道11月20日消息:今后,没有缴存公积金的市民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也有望申请公积金贷款;除常州外可能出现更多开放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昨天,记者从省公积金监管办获悉,为增强职工购房支付能力,继13市先后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之后,省里相关指导意见也正在酝酿,将出台一系列指导性政策。其中,异地贷款、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都有可能在全省推广。

    酝酿放宽公积金贷款相关内容

    1、 鼓励省内更多城市开展异地贷款

    2、 允许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3、 没有缴存公积金的市民,也有望办理公积金贷款

    4、 公积金还款期限有望放宽5年

    5、 取消二手房贷款限制,实现与新房同政策同待遇

    6、 改革以系数计算贷款额度的方式,让更多的人享受最高限额

    公积金新政

    异地贷款和“商转公”有望全省推广

    除了各地的政策之外,目前省监管部门也在酝酿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力求进一步为公积金贷款政策松绑。据有关人士透露,只在部分城市实施的异地贷款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这两项政策都已经在指导意见初稿中出现,有望在全省推广。其中,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是指贷款时因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而选了商贷,一旦符合条件后可按相应额度转为公贷。

    公积金异地贷款是今年以来不少城市采取的救市措施,其中河南省全面放开异地贷款,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在该省任一地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而在江苏,目前还仅有常州一市允许公积金异地贷款,已经吸引了一些外地消费者前往购房,新政实施一月内,共有9户外地消费者在常州申请公积金贷款206万元。有关人士表示,“省里初步意见是鼓励更多城市异地贷款,当然推行难度也比较大,因为各城市公积金都是相对封闭的,最好是几个市能建立共同的合作平台,让公积金更有效地用起来。”

    取消二手房贷款限制

    除了推广部分城市已采取的措施外,省指导意见初稿中还提出了一些全新的放宽政策:

    没有缴存公积金的市民,也有望办理公积金贷款了。意见初稿中提出,对这些没有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在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时,也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还款期限有望延长,“目前规定的还款期限是到退休,而我们的初步设想是再放宽5年,即男性65岁,女性60岁,通过延长年限减轻还款压力。”

    目前各地对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均有一些限制,包括在首付比例、贷款额度等方面,都会严于新房。比如苏州市购买新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手房则不低于30%;新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二手房只有35万元。初稿中也提出,取消二手房贷款限制,实现与新房同政策同待遇。

    此外,在贷款额度方面,目前不少城市都有自己的系数和计算公式,根据月缴存额、可贷年限等算出可贷额度,一些工资低、公积金月缴存额较少、距离退休年限短的职工,很难贷到最高额度。对此,省意见希望各地能改革以系数计算贷款额度的方式,让更多的人享受最高限额。

    有关人士表示,促进房地产业是扩大内需的重要途径,而利用公积金政策为购房人减负则是促进房地产发展的一个有效方式,研究制定省指导意见的目的也就是通过增强购买力来促进住房消费,所以将力争让意见尽早出台。不过,所有的政策都只是鼓励性、指导性意见,并没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到各市,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有条件的进行落实。虽然不是所有措施在各市都能“落地”,但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进一步放松,却是值得购房人期待的趋势。

    南通市:

    以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为宗旨,提高贷款额度,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80-100元的职工,可贷款额度由4万元提高到5万元;同时,增加两档可贷款额度,即月缴存700-800元的,可贷款19万元,月缴存800元的,可贷款2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由18万元提高到20万元。

    淮安市: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和首付比例。

    夫妻双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主城区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其他县(区)30万元;购买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的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为20%。开展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宿迁市:

    职工在购买住房时,可以提取保留一年余额以外的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同时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再次对贷款最高限额进行调整:市中心由原21万元提高到25万元,宿豫、宿城由原18万元提高到21万元,沭阳、泗阳、泗洪由原16万元提高到21万元。

    部分城市公积金政策调整状况

    各市动态

    ■数据统计

    前10月公积金贷款户数减三成

    据了解,由于今年房地产销售持续低迷,全省公积金也呈现归集总额大幅上升而贷款量大幅下滑的态势。截至10月,全省公积金归集总额达到1634.27亿元,个贷余额为658.84亿元。今年1-10月,用公积金买房的市民明显减少,贷款户数只有8.88万户,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1万户,降幅高达31.59%;公积金贷款额172.65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0.39亿元,下降幅度也达到22.59%。

    为促进房地产消费,全省各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均适时调整贷款政策,主要采取了六项措施:普遍提高了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其中最高的南京市,夫妻双方最多可贷60万元;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恢复第二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徐州、连云港、淮安、扬州允许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常州市开放公积金异地贷款;扬州、泰州对于个人购买住房,可以提取使用直系亲属的公积金。

    ■相关新闻

    常州个人卖房营业税补贴80%

    常州市继今年9月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25条意见后,本月17日再次公布相关文件支持居民住房消费,主要措施是放宽高档房认定标准,同时对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进行补贴。

    新推出的5条措施包括:调整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取消价格限制,凡是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容积率在1.0以上的商品住房均被认定为普通商品住房。

    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房),契税征收由原先的2%降至1%,其中,为简化操作,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作免税处理。

    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返还购房人家庭夫妻双方当年度工资薪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地方财政留成部分(32%),当年度返还金额最高不超过其单套购房款的5%。

    个人转让购买未满5年的住房,返还按现行规定缴纳营业税的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即实际征收额的80%。

    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下调为不低于购房款的20%,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住房的购房者都可享受到20%的首付款政策。(王烨)

    ■专家观点

    楼市将会在2010年触底反弹

    规模达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政策将9000亿元“份额”划给了保障性住房市场。专家认为,政府部门的思路已经从推动住宅消费转向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相关投资方案的实施将加速房地产行业底部的到来,楼市或在2010-2011年见底。

    目前房地产市场呈现量价齐跌态势。在此背景下,楼市各项新政让不少开发企业对未来充满期待。然而,与不少开发企业之前的预期不同,扩大内需政策强调的是“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各大部委的新政则着力于减轻房地产流通环节负担。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认为,这轮调整周期中,楼市底部有可能在2010-2011年出现。该研究院综合研究部课题组组长杨红旭总结了两个规律。首先,楼市周期基本与经济周期同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经历了三个周期:第一个周期(1979-1990年)的高峰出现在1984年,低谷出现在1990年;第二个周期(1991-2001年)高峰出现在1992年,低谷出现在1999年;第三个周期从2002年开始,2007年达到高点。若按前两次规律,2011-2012年将是本轮经济调整的谷底。而房地产业一般会在宏观经济触底前回升,因此楼市底部有可能出现在2010-2011年。

 
 
(责任编辑: 赵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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