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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频道记者 刘丹5月10日报道:记者9日从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获悉:4月15日至今,上海轨道警方依法对700余名违法携带危险物品的轨道交通乘客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警方在他们携带的箱包内共查堵各类危险品1200余件,这些危险品主要有液化气钢瓶、烟花、油漆、装修胶水等。
为进一步确保轨道交通安全,自4月15日起至今,上海警方共出动警力2万余人次,出动警犬400余批次,在上海轨道交通161个车站对乘客携带的10万余只行李箱包进行了临时检查。
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党委副书记刘海明表示,除了对轨道交通乘客进行开箱临检外,上海轨道警方还将着重对通过轨道交通运输从事快递包裹业务的人员加大检查力度,以消除上海轨道交通安全隐患。
据透露,近日,携犬民警在上海轨道交通八号线人民广场站查获携带1只液化气钢瓶进站乘客吴某,当劝说其离站遭拒后,民警依法将其带至派出所调查,并依法对吴某处以行政拘留。
4月30日,携犬民警在上海轨道交通二号线中山公园站查获一乘客,其随身携带的箱包内,装有80枚烟花。经民警教育后,乘客改乘地面非公共交通工具。
据悉,按照《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携带各类危险品进入轨道交通区域的乘客,经劝离不服者,警方可依法对其实施行政拘留、罚款或者警告等不同程度的处罚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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