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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租房得交500元"行为保证金"公告引激烈争论
    来源: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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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长三角频道4月20日消息:租住在杭州下沙清雅苑小区的小张,这两天的生活被一张公告彻底打乱。

    就在几天前,高教社区、清雅苑小区业委会、钱塘物业联合贴出了一张“关于加强群租混租户管理的通告”,通告中称:物管将向小区外来租户收取每人每月40元物业管理费和每年500元的“良好行为保证金”。5月1日后,不交保证金的承租者将不予办理出入证。

    众多租户十分不满

    部分业主表示赞成

    “不交保证金的话,就进不了小区。”在清雅苑租住了一年的小张,气愤地向12345投诉。

    和小张一样气愤的,还有很多承租户。“房东愿意把房子租给我们,我们也愿意交房租和物管费,这样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交保证金?”

    “交了保证金,就能保证有良好的行为了吗?金钱和一个人的素质不能划等号。”住在21幢的小钱气愤地说,“听上去感觉住在这里的人都是不法分子。”

    虽然众多租户十分不满,但部分业主还是比较赞成收保证金。住在17幢的周先生就是其中一位。“谁知道住在这里的是什么人?交保证金可以规范小区的环境。”

    “我住在顶楼,楼顶经常有人上去拉大便,我让清洁员清理掉,没过几天又有了。该想办法制止这些行为了。”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住户这样向记者抱怨。

    住在19幢的董女士对群租户的意见也挺大的。“不少人半夜下班,仍围坐在楼下聊天,吵得人睡不着觉。有的早上很早就起床了,弄出很大的声响,我们的休息受到很大影响。如果保证金能约束他们的行为,我觉得蛮好的。”

    物管遏制恶性出租

    律师表示此举不妥

    对于承租户们的抵触心理,清雅苑小区物业管理处主任曾军解释,收取“良好行为保证金”,只是为了遏制恶意出租。据他透露,这几天已经有四五名承租户退出小区了。

    “小区出租比例占30%左右,状况比较混乱。有一套120平方米的出租房,甚至住了近30人。”对于小区的群租现象,曾主任非常担忧,“有业主把房子隔了七八间,电线线路乱改,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前不久曾发生过一起火灾。”

    曾主任表示,保证金相当于合约,如果承租者不违反规定,就会全部退回。

    不过,听说“良好行为保证金”一事后,志远大律师事物所的孔建祥律师这样表态:“物管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从法律上来说,收取保证金不太合适。”

    孔律师建议,如果要遏制恶性出租,可以从出租户(业主)处着手。“业主出租给租赁者,要对租赁者的工作状态、行为规范、道德品质等有一定的了解,否则出了事情业主是有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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