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沪房地局核实后表示:商品房销售撤销率正常
|
|
|
| csj.xinhuanet.com
2008-04-15 08:46:49
|
|
来源:文汇报 作者:陈桂兰
|
|
|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
新华网上海频道4月15日消息:13日,记者从上海市房地资源局获悉:近期,有媒体报道本市部分楼盘合同撤销率超过40%,有自我炒作嫌疑。市房地资源局高度重视,对报道中提及的近20个楼盘逐一核实(其中两个楼盘名称有误,无法查询)。市房地资源局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继续加大对商品房交易行为的监管和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因“网上房地产”系统设置的原因,目前销售合同和定金合同的撤销信息未作分类公布。从预售合同的撤销情况看,18个楼盘开盘至今,网上共签订预售合同8971套,撤销297套,撤销率为3.3%,基本正常。从全市所有在售楼盘来看,目前预售合同撤销率约为3%,情况正常。但这些楼盘的定金合同撤销率较高,其中15个楼盘定金撤销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个楼盘撤销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从全市定金合同撤销原因来看,主要是当事人约定期限较短,到期未完成签约备案系统予以自动撤销。目前全市所有在售楼盘定金合同撤销率约为8%,情况总体上正常,也不排除个别开发商存在通过虚订合同进行自我炒作等行为。
 |
|
 |
| |
|
| |
|
(责任编辑:
赵轶
)
|
| |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