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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三角频道4月15日消息:两人一年内向银行申领141张信用卡,然后和同伙持卡套取212万余元现金。昨日,徐汇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两名主犯各获刑1年和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和12万元。本案也是全市迄今发现的涉案人数最多的信用卡团伙诈骗案。
好处费买通银行内鬼
2006年6月,无业人员庄建栋与自称在银行工作的顾清约定,由顾清帮助庄建栋申领信用卡,申领人均为不符合申领信用卡条件的人员,庄建栋则支付信用卡信用额度的10%~15%作为好处费。
随后,庄建栋的同伙袁晓骞组织相关人员,四处收集别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复印件)以及相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将身份证或复印件上形形色色的市民,伪造成在各大公司上班、收入不菲的白领人士。
庄建栋收到袁晓骞提供的虚假信用卡申请人信息后,将其和好处费一起交给顾清。顾清则拉拢银行其他工作人员,帮忙申请到信用卡。
16人合伙套现212万
利用这些招术,庄建栋一年内共骗领到手141张信用卡。这些信用卡被交给袁晓骞,由其交给相关人员去恶意透支,一年内共套取212万余元的现金。
去年6月,经警方严密侦查布控,涉案16名人员悉数落网,但212万元的大部分已被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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